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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法學中心獎學金

111年度張益祥先生紀念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本獎學金設立是為紀念本校法學碩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歷史哲學博士候選人張益祥同學,並鼓勵政大法學院基礎法學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碩博士生專心學業與研究,特制定本辦法。
  • 申請資格:就讀政大法律系碩士班基礎法學組之在籍學生,及由本中心老師指導撰寫基礎法學論文之全職博士生。
  •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前提出申請。
  • 繳交資料:繳交資料,一式兩份:
(一)申請書(請至中心網站下載)。
(二)自傳及個人學習研究規劃。博士生須說明論文題目及大綱。
(三)大學及研究所在學期間成績單及學生證影本(研究所新生得免繳研究所成績單,但應繳入學後修課清單)。
(四)就讀本系碩博士班期間之基礎法學研究成果一篇以上。
(五)其他(選擇性繳交):如經濟狀況之證明資料。
*請申請人附上書面資料以及光碟
  • 審查辦法及頒領日期:由本中心會議審查,於每年三月底前公告審查結果,並於每年政大法潮基礎法學研究生論文發表會舉辦日進行頒領。
  • 錄取名額及發放金額:每年錄取二至四名,每位學生每年新台幣六萬元整,為期兩年。但獎學金發放時必須在學,已畢業或休學者停止發放。
  • 學期成績及期中報告:獲獎者於領獎期間內,每學期平均成績應達75分以上,且須於領取第二年獎學金前繳交期中報告,說明學習及研究成果,並應於領獎後次年之政大法潮基礎法學研究生論文發表會發表。
  • 繳交處以及聯絡人:基法中心助理,白舜仁 110651032@nccu.edu.tw
  • 詳細資料與申請表下載請見下列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site/nccufunlaw/scholarship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基礎法學中心

張益祥先生紀念獎助學金辦法
106 03 13 日政大法學院基礎法學中心會議修正

第一條
為紀念本校法學碩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歷史哲學博士候選人張益祥同學,並鼓勵政大法學院基礎法學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碩博士生專心學業與研究,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申請資格:就讀政大法律系碩士班基礎法學組之在籍學生,及由本中心老師指導撰寫基礎法學論文之全職博士生。
第三條 申請時間: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前提出申請。
第四條 繳交資料,一式兩份:
() 申請書(請至中心網站下載)。
() 自傳及個人學習研究規劃。博士生須說明論文題目及大綱。
() 大學及研究所在學期間成績單及學生證影本(研究所新生得免繳研究所成績單,但應繳入學後修課清單。)。
() 就讀本系碩博士班期間之基礎法學研究成果一篇以上。
() 其他(選擇性繳交):如經濟狀況之證明資料。
第五條 審查辦法及頒領日期:由本中心會議審查,於每年三月底前公告審查結果,並於每年政大法潮基礎法學研究生論文發表會舉辦日進行頒領。
第六條 錄取名額及發放金額:每年錄取二至四名,每位學生每年新台幣六萬元整,為期兩年。但獎學金發放時必須在學,已畢業或休學者停止發放。
第七條 學期成績及期中報告:獲獎者於領獎期間內,每學期平均成績應達75分以上,且須於領取第二年獎學金前繳交期中報告,說明學習及研究成果,並應於領獎後次年之政大法潮基礎法學研究生論文發表會發表。
第八條 本辦法經本中心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亦同。

張益祥先生紀念獎助學金歷年獲獎名單

 
獲獎年度 獲獎者姓名 獲獎系級
105 李宗儒 基法組碩士班一年級
張晏綺 基法組碩士班三年級
蔡立亭 法研所博士班三年級
106 徐佳緯 基法組碩士班一年級
陳韋佑 基法組碩士班一年級
107 董晉維 基法組碩士班二年級
紀威任 基法組碩士班二年級
108 王育章 基法組碩士班二年級
張詠婷 基法組碩士班二年級
江佩琁 基法組碩士班二年級
謝坤龍 法研所博士班二年級
109 齊昀 基法組碩士班一年級
郭宣妤 基法組碩士班一年級
劉昕蓉 基法組碩士班二年級
110 趙一穎 基法組碩士班一年級
黃彥瑜 基法組碩士班三年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