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 2022
全部作者 黃琴唐
論文名稱 情理法的融貫——清代中國的裁判理念及其當代思辨
期刊名稱 法制史研究
期數 39
摘要 當代臺灣社會裡,仍時而可以聽到「情理法」或「天理人情國法」的說法,認為法院審理案件時,眼裡不能只看到法律,應該要注意「法律不外乎人情」,兼顧情、理、法的要求。此種法意識,是漢人傳統法文化的遺緒。為了瞭解此種「情理法」觀的歷史脈絡及其背後的法文化意義,本文首先立基於清代情理法的相關研究成果上,以較體系化的方式,呈現情理法的作用與彼此的關係,並且探討情理的操作方法,補充既有研究尚未清楚說明的問題點。然後,重新把目光拉回對於當代法文化的關懷,探討情理法在傳統裁判與當代裁判中的深層差異,思考「情理」在當代臺灣法律文化中的定位。在具體的論述上,本文先肯定清代中國的裁判中將情、理、法同時當作法源,並且以情理法的融貫作為裁判的理念。接著,說明情理二者之間的調整和情理法三者之間的融貫,都是運用「經權互濟」的方法,並指出情理操作的制度性制約。最後,思辯情理在清代中國與當代臺灣裁判中的不同定位,以及「情理法的融貫」與「依法審判」背後連結的兩種人類觀和不同的秩序正當化原理。
語言 中文
參考連結 http://www.clegalhistory.org/upload/download/attach/2023041217573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