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院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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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研究團隊與部落幹部合照(照片來源:法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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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司馬庫斯實驗分班教室(照片來源:法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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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風災殘骸(照片來源:法學院) |
今年6月27日與28日間,本校法學院吳秦雯副教授及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王韻茹教授帶領包含本校林佳和副教授、自然科學博物館陳叔倬助理研究員之助理群的研究團隊,前往位於新竹縣尖石鄉玉峰村的司馬庫斯部落,執行為期兩天一夜的田野調查。本次行程為國科會「永續發展下原住民族之權益保障:土地治理、組織創新、勞動型態與集體權」整合型研究計畫的一部分,旨在透過實地觀察與訪談,加深對原住民族部落組織與環境治理的理解。
組織與共同經營體系
司馬庫斯部落以其獨特的「共同經營」模式聞名。自2001年開始初步推動合作共生,至2004年正式建立土地共管制度。部落內的核心組織由三會(教會、部落議會、發展協會)與九部(教育文化部、生態環境部、農業土地部、人事部、財務部會計出納、衛生福利部、研發部、民宿餐廳部、工程部)組成,族人依其意願選擇是否參與共生體系,目前約八成居民參與此一制度。參與者無論擔任怎樣的工作,每月皆領取統一薪資,其他盈餘則用於教育、退休金、婚禮補助等集體福利支出上。
此外,部落也設有勞動合作社與共同經營行等組織,以承攬小型工程與處理財務事宜。不同組織之間存在一定重疊,例如九個部門的幹部可能同時兼職教會長老或發展協會理監事等職位。
教育制度與人才回流
部落設有新光國小司馬庫斯實驗分班,為部落量身打造的實驗教育場域,由族人親手以櫸木與傳統建材搭建而成。部落對教育高度重視,凡參與共生制度的族人,其子女學費與生活費皆由部落全額補助。學生在國小畢業後,因為當地並無後續學校,故無法繼續在部落裡就學,必須外出上學,但於在學期間仍需定期返回部落協助工作,畢業後亦預期回鄉服務,以促進人才回流與部落持續發展。
巨木步道與自主生態治理
團隊於第二日參訪「巨木群步道」。步道沿線可見竹林、原始林木與百年巨木,顯示當地豐富的自然資源與生物多樣性。此地屬於國有地,由農業部林業署管理的林班地,但在納入國家管理之前,屬於部落傳統領域。步道主要由部落加以維護,象徵原住民族透過自主組織力量,在生態治理上的有效實踐成果。例如在疫情期間,部落藉著休園的機會,運用自身經費,完成「檜木林木架高棧道」的興建,保護巨木林的樹根。又或者在去年的康芮颱風重創部落交通時,巨木周遭的環也被大水嚴重沖刷,但在部落積極修復下,今年已回復一定樣貌,展現其面對自然災害的社會韌性與動員能力。
對氣候變遷的觀察與回應
訪談中,農業土地部部長曾世海提及部落在農業生產上面臨氣候變遷的具體挑戰,特別是水蜜桃產量與季節變動的影響。過去幾年套袋數從6萬餘袋降至3萬多袋,但今年又意外回升至9萬袋。另一具體案例為桂竹筍的採收時程延遲。以上種種改變顯示氣候的不穩定性日益加劇,為山區農業造成許多困難。
結語
此次田野調查不僅是對司馬庫斯部落制度與文化的學術觀察,也是一趟深度體會原住民族集體行動與地方治理智慧的旅程。司馬庫斯部落的特殊實踐,提供當代原住民族自治、另類經濟與生態共存的可能選項,也有助於未來原住民族權利保障與政策規劃之研究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