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 2023
全部作者 葉啓洲
論文名稱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親自簽名的法律意義──兼評親晤親簽監理要求的妥適性
期刊名稱 月旦律評
期數 11
頁碼 8-16
總頁數 9
發表日期 2023-02-28
摘要 在保險相關法令規定中,保險契約的訂立與履行,經常需要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在契約文件上為簽名,以表彰其對於保險人之意思表示,並以該簽署之書面文件作為契約爭議的證據方法。如果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在契約文件上並未親自簽名,將可能在雙方發生紛爭時,難以認定事實的真偽。所以在保險監理上,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5條第4項規定,保險業務員原則上應取得要保人及被保險人親簽之投保相關文件;若為人身保險,更須親晤要保人及被保險人。
語言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