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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社簡介

  我國法律服務制度係透過政府機關、律師公會、大學法律系及民間團體之參與,朝平民法律扶助、法律服務與訴訟輔導等三個面向建構而成。政治大學首開風氣之先,於民國五十九年三月一日成立「法律服務社」,乃各大學法律服務社之先驅,並於民國八十八年重新改制,以提供民眾法律服務,落實學以致用及法治教育,激發學生社會責任感為成立宗旨。
  改制後,黃源盛教授與吳秀明教授膺任第一屆指導老師,歷經沈冠伶老師與何賴傑老師、楊芳賢老師、姜世明老師、劉宏恩老師、許政賢老師的指導,現由呂彥彬老師擔任指導老師。經過師生不斷努力,本社輔導之當事人眾多,已有豐碩成果。
  本社固定於學期間在校內提供社區民眾及本校學生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藉此表達積極參與社會服務之淑世精神及提供學生實務操作之機會,同時亦與公益基金會、社福機構等合作,定期至小學、社區進行法治教育宣導。此外,本社近十五年來亦致力於暑期外縣市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欲以法律專業之長,服務台灣各地民眾,協助民眾解決生活中的法律難題,並期望帶動本校、他校法律系更多學生投入法律服務,以己之長投入社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