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公告辦理教育部「113學年度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甄選,有意申請者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2024-01-23
  • 陳一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年1月15日臺教文(三)字第1132500012號函辦理。
二、申請相關規定及其他應遵守事項,請參考教育部甄選簡章(附件一)。
三、本校推薦資格:本校大二(含)以上之在學學生。
四、本校推薦名額:5名。
五、受獎期間:113年9月或10月(視擬進修/研究機構之開課表而定)起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進行5個月或10個月之進修/研究。
六、繳件時間:即日起至113年2月5日(一)下午5時止,請將教育部甄選簡章中第七大項第(一)、(二)項中備妥各應繳申請文件一份,請單面列印並依序排列,繳交時須以迴紋針固定(勿裝訂),並於截止時間前親送或郵寄(非以郵戳為憑)至國合處丘小姐彙辦。
七、如申請人數超過推薦名額,國合處將以在校學業成績及語文成績證明擇優決定本校推薦人選。
八、考量赴捷克短期進修/研究效益當地疫情變化不定,且因捷克當地疫情、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本獎學金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申請人申請前請審慎考量。
九、請申請人務必詳閱教育部甄選簡章並依規定時程辦理。甄選簡章及其他附件請自行下載,如有疑問可洽國合處丘小姐(分機67465,yushan99@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