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訊】民事案件書狀撰擬實務

【法學院訊】

吳律師講授書狀格式
圖一:吳律師講授書狀格式。
陳龍昇老師(左)致贈法學院紀念品與感謝狀予吳典倫律師(右)
圖二:陳龍昇老師(左)致贈法學院紀念品與感謝狀予吳典倫律師(右)。

撰文:王羽彤

本院財經法學中心於2024年3月21日邀請萬國法律事務所的吳典倫律師,舉辦題目為「民事案件書狀撰擬實務」之講座順利結束!本次講座由本院陳龍昇教授擔任主持人,並由吳律師發揮其專業知識與實務經驗,向與會學生詳盡介紹如何撰寫有關民事案例上之書狀。

吳律師開場點出「書狀」此一名詞之定義,即對於法院所為意思表示者便稱為「書狀」,而書狀不僅種類繁多(包含起訴狀、辯論意旨狀及陳述意見狀等),其內涵不盡相同外,亦有固定撰擬格式與程序須依循,而這些皆與訴訟能否合乎程序審查攸關重大。

是以,吳律師於講座過程中介紹及展示各項重要書狀所必備格式與應多加注意之細節,若能多多閱讀判決並了解法院上經常使用之論述方式與理由等,定能增進自身對於書狀撰寫之能力。陳龍昇教授亦指出,具備相關法學理論基礎固然重要,惟實務工作上會遭遇之狀況更為靈活彈性,往往需要有足夠的耐心與細心,始能摸索出問題並找出方法應對。

而就書狀內容應如何撰寫始為適當,吳律師表示除了須有相當之體系與論證邏輯外,且書狀順序上建議應先正面論述,而後就對造之論述進行回應,另外亦可於書狀中答覆法官所提出的疑問,將其融入於相對應之主張。

陳龍昇教授於結尾致詞時表示,吳律師所分享之撰擬書狀基本架構係難能可貴,蓋此須實務經驗累積而來,本次講座能邀請到吳律師為與會者們帶來精采演講,實屬本院榮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