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訊】大師講座探索不當得利法 法學巨擘王澤鑑勉為法律而努力

【法學院訊】

會後全體來賓合影。
圖一:會後全體來賓合影。
王澤鑑老師與本院教師及與會貴賓合影。
圖二:王澤鑑老師與本院教師及與會貴賓合影。
王澤鑑老師與演講海報合影。
圖三:王澤鑑老師與演講海報合影。
許政賢院長(左)為王澤鑑老師(右)演講開場。
圖四:許政賢院長(左)為王澤鑑老師(右)演講開場。
王澤鑑老師會後為與會來賓簽書。
圖五:王澤鑑老師會後為與會來賓簽書。

撰文:李貽安 攝影:宋昱賢

政大法學院於3月12日舉辦大師講座,邀請民法巨擘王澤鑑教授蒞臨演講。王教授以「不當得利法釋義學的建構」為題,分享鑽研不當得利法體系構造的心路與見解,許多人專程慕名前來,一睹法學大師風采,除演講廳300人座位爆滿外,另有近百人在線上觀賞演講直播,盛況空前!演講當天適逢植樹節,主持人法學院許政賢院長提起早上蔡英文總統率同五院代表,在山上校區大草坪種下樹苗,不禁讓他想到「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十年之後樹苗開枝散葉,但一位人才的培育,以至一位大師的養成,則需要經過數十年、甚至百年才可能看到成果,而此刻能再次親炙享譽兩岸、影響四代法律人的民法大師,機緣相當難得,也是政大學子的福氣。

對於不到三個月來政大演講兩次,王教授謙虛地說:「雖然年紀很大,但我希望出來走走,跟各位交換意見。」期許自己能精益求精,不斷著述與交流。王教授的演講以「為什麼選不當得利?」破題,指出不當得利在民法中,扮演調節私法關係的重要角色,並認為唯有如此抽象的條文,才能承擔規範私法上無法律原因變動狀態的任務,因此特定條文如何適用,在實務與學說上眾說紛紜,較不容易理解與掌握。王教授提及德國人也認為不當得利是民法較難的課題,國家考試必考,以測試考生對民法是否全面理解。王教授認為,在台灣的國家考試中,少數學者為彰顯獨門見解,常出特殊問題,造成回答限縮在單一觀念,而非測試對問題是否有較全面的分析能力,他感到相當遺憾!王教授語重心長地感嘆此種現象:「這種學者從教學觀點、考試目的來講,都是disqualify himself。」所言意味深遠!

王教授接續指出,不當得利是由判決構成的案例法,在台灣經過長達40多年的努力,如今法體系終於緩慢成型,最高法院的判決亦常激起討論,足見法釋義學的重要。針對學說上曾爭論物權行為無因性問題,王教授認為台灣許多法學爭論,往往屬於學者各自留學國見解的對立,猶如一場代理人的戰爭,而此點突顯理解比較法體系的重要,並鼓勵學者形成共識、通說,才有機會影響實務發展。王教授指出,當今判決先例相較過往更為精細,常讀判決除可増進法律知識外,從內容結構蛻變更能窺見理論的比較發展史。他更以桐城派法學名家史尚寬為例,講述史先生利用早起時光勤於筆耕,數十年如一日地苦心著述,因而累積驚人的學術成果;同時,王教授也提到前大法官鄭玉波刻苦勵學的典範,及常保寫作能力的訣竅,令人獲益良多!遙望前人身教學養,王教授勉勵法律人多「勉強自己一點」,才能不斷進步、精益求精!

講座中,王教授邀請與會來賓交流心得。民事法學中心主任王千維特聘教授首先分享學思所得,認為不當得利法的財產損益變動與侵權行為法遙相呼應,並分享對於不同案例的分析。台灣高等法院邱琦審判長在聆聽恩師的精闢演講後,也回憶起30年前聆聽老師講課的情景,至今仍然深深懷念,並期許自己能將所學運用在實務工作中。最高法院魏大喨庭長回憶起在輔大求學階段,王教授不辭辛勞,遠從台大到輔大教課,自己深受影響與感動,並感謝王教授對其判決的指正與肯定。最後,王教授也鼓勵在場來賓勇於挑戰現狀,並勉勵同學不只聽講,還要勤於寫作,才知箇中艱難。

活動尾聲,許政賢院長以「一場知識的饗宴」為本次演講落幕,並代表法學院致贈活動海報相框禮品。海報照片中王教授眼神堅定,面對浩瀚無涯的未來,他從容穩健的坐姿,映照出數十年來對民法未曾改變的初心,綻放著保持謙虛、勤勉著述、迎向挑戰的神韻,樹立一代民法大家的風範,令人十分景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