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公告辦理教育部「111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有意申請者請依說明辦理。

  • 2022-04-28
  • 陳一帆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4月22日臺教文(三)字第1112501632號函辦理。

二、推薦名額1名。

三、受獎期間:111年9月~112年2月。

四、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在校任一學期韓文成績80分以上或通過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者。
​(三)在受獎期間可以出國進修(申請人申請前請務必確認及評估赴韓之可行性,包括個人赴韓研習之決心、獨立生活能力、家庭態度、南北韓情勢、疫情現況、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
​(四)申請人申請時及出國期間均須具備本校學士班在學學生身分。
​(五)未曾領取過本項獎學金。
​(六)須經就讀學校向教育部推薦。

五、校內報名期限及應繳文件:即日起至5月6日(五)17:00,請申請人於截止時間前繳交教育部報名表(附件2)、在學期間中英文成績單各一份、韓語能力檢定證明影本(無則免附)至行政大樓7樓國合處李珮瑜小姐彙辦,逾時不候。

六、甄選方式:如報名人數超過1人,將依在校各學期成績總平均排定順序,擇最優者推薦。

七、校內甄選獲錄取者,請於5月11日(三)17:00前繳齊其他資料(詳見附件1),由國合處發函送達教育部。

八、請申請人務必詳閱教育部甄選簡章並依規定時程辦理,如有疑問可洽國合處李珮瑜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