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稿規則

  • 2021-09-07
  • 王伶伊
  1. 本刊為定期刊物,一年一期,於十二月出版。
  2. 凡有關兩岸研究之法學論著、書評、實務評析、研討會論文均歡迎投稿,並請註明所屬類別。文稿引證請依學術慣例,並統一於文末列具參考文獻。有關註解格式必須與本系「政大法學評論論文註解範式」所規定者一致。來稿如無註解、未符合本刊規定之註解範式,一稿數投、全部或主要部分已在其他刊物或將在其他刊物發表,或其他情節重大不適宜刊登者,恕不刊登。
  3. 來稿均應附十個左右的中英文關鍵詞、三百字左右之中文摘要及五百字以下之英文摘要。經審查通過決定採用之稿件其英文篇名、關鍵詞與摘要,本刊均得潤飾,並載於網站。
  4. 來稿請郵寄三份匿名紙本至11605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政治大學綜合院館北棟13樓大陸法制中心;並附上電子檔,使用軟體以Microsoft  Office為原則,請逕寄本刊電子信箱(E-mail: lawchina@nccu.edu.tw)。
  5. 本刊全部來稿均須經審查程序,審查結果將適時通知作者。作者對於已經進入審稿程序之稿件表示撤回或一稿數投經查證屬實,或有其他嚴重違反學術倫理情事者,本刊得於三年內暫停接受該作者之投稿。
  6. 稿件一經刊登,文責自負;本刊原則上不給付稿費,但贈送抽印本十份。
  7. 稿件刊登三個月後,所有稿件將收入本校圖書館學術期刊全文資料庫,供圖書館使用者查閱。
  8. 投稿著作經本刊刊登後,所有列名作者同意本刊得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再授權經本刊授權之資料庫,並得以數位方式為必要之重製、公開傳輸、授權用戶下載及列印等行為。為符合資料庫編輯之需要,並得進行格式之變更。授權資料庫利用,若係有償,由本刊及作者均分。作者交付稿件時,應一併附上著作權授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