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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稿規則

  1. 本刊為定期刊物,一年一期,於十二月出版。
  2. 凡有關兩岸研究之法學論著、書評、實務評析、研討會論文均歡迎投稿,並請註明所屬類別。文稿引證請依學術慣例,並統一於文末列具參考文獻。有關註解格式必須與本系「政大法學評論論文註解範式」所規定者一致。來稿如無註解、未符合本刊規定之註解範式,一稿數投、全部或主要部分已在其他刊物或將在其他刊物發表,或其他情節重大不適宜刊登者,恕不刊登。
  3. 來稿均應附十個左右的中英文關鍵詞、三百字左右之中文摘要及五百字以下之英文摘要。經審查通過決定採用之稿件其英文篇名、關鍵詞與摘要,本刊均得潤飾,並載於網站。
  4. 來稿請郵寄三份匿名紙本至11605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政治大學綜合院館北棟13樓大陸法制中心;並附上電子檔,使用軟體以Microsoft  Office為原則,請逕寄本刊電子信箱(E-mail: lawchina@nccu.edu.tw)。
  5. 本刊全部來稿均須經審查程序,審查結果將適時通知作者。作者對於已經進入審稿程序之稿件表示撤回或一稿數投經查證屬實,或有其他嚴重違反學術倫理情事者,本刊得於三年內暫停接受該作者之投稿。
  6. 稿件一經刊登,文責自負;本刊原則上不給付稿費,但贈送抽印本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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