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ar 2013
Authors Jyh-Huei Chen
Abstract 身分犯的正犯,原則上只限定於具備特定身分資格之人。但是透過我國刑法第31條第1項的規定,將身分犯的正犯擴及至不具身分資格之人,此種擴張是否具有正當性,本文將從立法史的角度進行分析,並整理相關支持此項擬制正犯規定的見解。此外,既然不具身分資格之人無論如何都無法成立身分犯之正犯,這代表無身分資格之人與有身分資格之人在不法內涵上有所區別,因此本文嘗試從德文文獻中嘗試找出身分犯的實質不法內涵,評析各種解決方案,確立身分犯的實質不法內涵應以何種標準來確立。
Language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