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ar 2012
Authors Jerry G. Fong
Abstract 隨著許多暢銷專利藥物的專利期間紛紛到屆滿,並為控制快速飆高的醫療費用,許多國家紛紛通過相關立法,積極鼓勵學名藥的研發與利用。我國也不例外,在立法院於2011年11月29日三讀通過的新專利法修正內容中,與我國醫藥業者關係最密切的修正內容之一,就是新增了第60條有關學名藥的規範,不但排除專利權的效力 ,也降低了國內藥品業者可能面臨的侵權風險與冗長的拖延訴訟。
Language 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