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ar 2011
Authors Ju-Yuan Hsieh
Abstract 無論採用相當因果關係說,或根據條件說與客觀歸責的判斷,在結論上都不認為乙成立業務上過失致死罪的不法構成要件,只是其理由構成不同,至於乙在主觀上有無罪責,則沒有再討論的必要。
Language Chinese